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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燕 (军事经济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35)
摘 要 分析了军事代表寻租行为的表现,对寻租行为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得出了影响军事代表寻租行为的因素,并结合现行的装备定价体制,提出了改革装备定价制度等一系列遏制寻租行为的举措。
关键词 装备定价 军事代表 寻租 成本-收益分析
寻租理论是20世纪60~70年代经济学家在讨论垄断、关税和政府管制所造成的社会损失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虽然经济学家没有给出寻租的统一定义,但他们在研究寻租问题时都包含这样一个思想:寻租是追求人为垄断条件下的财富转移,并且寻租对社会造成了财富浪费。经济学家认为:市场失灵的地方需要引入政府管制,而政府管制往往会引发寻租问题。武器装备的定价过程就是政府管制的一个典型例子。在装备定价过程中,军事代表拥有绝对的权力,因而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寻租行为,甚至在某些环节上可能还较为突出,因此研究装备定价中军事代表的寻租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军事代表寻租行为的表征分析
1.1 军事代表寻租行为的表现
我军现行的装备采办管理体制存在权力过于集中,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军事代表对承制单位的依赖性较强,特别是现行军事代表的后勤保障体制不科学,军事代表的福利、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甚至是通讯、交通等各种非业务性支出都严重依赖于驻地军工企业,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军代表的利益,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军代表极易与军工企业结成利益联盟。这种利益同盟更为寻租行为找到了温室。
在装备定价过程中,军事代表具有相当大的决定权,而且这种权力没有受到专业的监督,因此军事代表利用手中的定价权为自己或单位谋求一定的利益。在这种不规范的管理体制下,军事代表的寻租行为很容易得逞,并且不容易被发现,严重影响着装备购置经费的使用效益。
1.2 军事代表寻租行为的产生机理
寻租理论家认为,寻租的主要根源在于制度缺陷。在装备定价过程中,军事代表(尤其是审价专家)对装备价格的确定具有决定权,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主动或被动的寻租行为。军事代表寻租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权力过大且缺少制衡。装备定价的权力过大使军事代表有机会去寻租,而其定价行为缺少必要的监督,更为寻租行为提供了便利。在现有的装备采办制度结构下,市场经济不发达、竞争不充分、法制不健全、产权不清晰、监督不力等制度约束的过于宽松和不规范,为租金供需双方进行寻租活动提供了制度条件。
1.3 军事代表寻租行为的危害性分析
军事代表寻租行为导致装备购置经费的低效率。寻租经济学家认为:寻租行为的存在必然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在装备定价过程中,军事代表把焦点转移到自身利益的满足上,势必会造成装备价格的虚高,给军方带来损失。同时,寻租行为的存在,势必导致军工企业把精力用在“找关系”上,而不是去改善管理,降低装备的成本。
军事代表寻租行为引发道德危机。寻租会孽生社会既得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反过来又会左右军方的决策和政策制定,阻碍制度的变革。某些个别军事代表获得租金后,其价值观可能会发生背离,如若任其发展,甚至会瓦解军事代表的伦理道德体系,破坏装备采购行为的公正、公平、公开竞争的市场原则。
2 军事代表寻租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2.1 寻租者的成本—收益分析
假定寻租者(军事代表)为D方,其获得的正常收益(军方为其提供的工资、福利等)为Ed,其寻租收益(军工企业为其及家属提供的奖励、生活、办公等)为Rd,D方在寻租活动中花费的成本(包括掩饰寻租活动的成本和心理、时间成本等)为Cd,D方寻租活动被发现的概率为P。
根据假设,寻租前的收益为Ed,寻租后的收益可以表示为:(R-Cd+Ed)×(1-P)。因此根据经济人趋利避害的假设,寻租发生的必要条件是寻租后的收益大于寻租前的收益,用公式表示为:
(R-Cd+Ed)×(1-P)>Ed
这表明只有当寻租成功所产生的收益大于寻租者的正常收益时,寻租者才会有寻租的动力。但事实上,寻租被发现的概率及寻租行为暴露后的惩罚都不取决于寻租者的主观愿望,而是由装备定价体制和监督体制等共同决定的。因此,假设在现行的装备采办体制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下,寻租被发现后查处的实际概率为P1(0<P<P1<1),如果被查处,被查处的军事代表将被迫离开岗位或降职,但其可能在其他替代职业或职位上获得收益E,同时被查处官员还将得到惩罚、监禁、舆论谴责、名誉损失、社会歧视等经济、法律和道德上的惩罚,这也是寻租者私人收益的一种净损失,设为F,此时寻租者的寻租后的收益为:
(R-Cd+Ed)×(1-P1)+(E-F)×P1
则寻租行为发生的必要条件为:
(R-Cd+Ed)×(1-P1)+(E-F)×P1>Ed
对公式进行变形计算得到:
(R-Cd)×(1/P1-1)>Ed-E+F
首先分析不等式的左边,(R-Cd)×(1/P1-1)表示寻租者的收益,收益越高,寻租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寻租者收益的高低取决于租金R、寻租成本Cd和查处概率P1,现将三个因素分别加以分析如下:
一是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与租金R成正比。当某一项装备价值很高时,寻租的收益越大,寻租方肯提供的租金也就越高。对寻租方来讲,租金的激励作用也就越强,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就越大。因此,在大型复杂武器系统的定价过程中,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也就越大。
二是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与被查处的概率P1成反比关系。根据现行的装备价格管理体制,军事代表组成的审价组审价完毕后,总装采购部门就会按照审定的价格给予军工企业装备价款,而事后没有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寻租者有理由认为被查处的概率很低。
三是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与寻租成本Cd成反比关系。寻租者的寻租成本主要包括心理成本、时间成本和掩饰成本等。心理成本和时间成本是因人而异的,而掩饰成本主要与现行的装备体制漏洞和检查力度有关。因此,寻租成本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装备定价体制的漏洞和检查力度。
再分析不等式的右边,Ed-E+F表示寻租者的寻租行为被发现后的损失,损失越大,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也就越小。寻租者寻租行为被发现后的损失大小主要取决于军事代表的正常收益Ed、被处罚后的收益E和被处罚的力度F,现将三个因素分别加以分析如下:
第一,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与寻租者的正常收益Ed成反比。在不等式的右边,Ed越大,不等式成立的可能性就越小。因此,提高寻租者的正当收益,即完善军事代表的工资和福利、奖励制度,有助于抑制寻租行为的发生概率。
第二,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与寻租者被处罚后的收益E成正比。在不等式的右边,E越大,不等式成立的可能性就越大,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就越大。在寻租行为被发现后,对寻租者调理岗位后,寻租者的收益越小,即处罚力度越大,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就越小。
第三,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与寻租者被处罚后的力度F成正比。寻租者被处罚后的力度F的分析与寻租者被处罚后的收益E的分析相同,因为处罚越严重,寻租者处罚后的收益E就越小。
2.2 寻租行为发生后委托方的总收益分析
军工企业支付给寻租方租金后,其收益肯定大于其提供质优价廉的装备的正常收益,假设军工企业获得的超额利润为M,总委托方的收益就会减少M,此外,租金R也流入军事代表的手中,总委托方的收益就会减少M+R。假设总委托方的收益与成本成正比例变动(见图1)。没有寻租行为(理想状态)总委托方的成本-收益曲线K1,寻租行为发生后总委托方的成本-收益曲线K2。寻租行为使总委托方的收益曲线发生变动,总委托方的收益减少。2.3 寻租监督成本—收益的博弈分析
假定监督机构为参与人A,其纯战略选择是监督或不监督;寻租者为参与人B,其纯战略选择是寻租或不寻租。根据装备采购的特点假定只要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寻租行为即被发现。R为所寻租金,C为监督成本,F为寻租成本。表1即为不同纯战略组合的收益矩阵。
显然,此博弈不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令A选择监督的概率为p,B选择寻租的概率为q,则参与博弈的A方的混合战略的期望值为:
UA(p,q)=(F-C)×pq-C×p(1-q)-F×(1-p)q+0×(1-p)(1-q)
经过计算得到UA(p,q)=(Fq+Rq-C)×p-Rq,通过分析A方的混合战略期望值可以知道,为使A方的战略期望值最大,当寻租人B的寻租概率q>C/(F+R)时,监督人A的最优策略是选择监督,即p=1;当寻租人B的寻租概率q<C/(F+R)时,监督人A的最优策略是选择不监督,即p=0;当寻租人B的寻租概率q=C/(F+R)时,监督人选择监督或者不监督,其收益固定不变。
同理可得B方的混合战略期望值为:UB(p,q)=(R-Fp+Rp)×q,且B方的混合战略期望值可以用上述方法分析得到。
综上,A与B博弈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点为:p×=F/(F+R),q×=C/(F+R)。通过分析,可以得出监督成本C的降低和寻租成本F的增大均可以抑制寻租行为。
2.4 监督行为发生后委托方的总收益分析
假设设置监督机构的成本为C,在监督机构的努力下,寻租行为发生的概率会显著下降,总委托方的收益将会提高,委托方收益变化见图2,加入监督机制后总委托方的成本-收益曲线K3。通过对寻租行为的经济分析,可以得出寻租行为使总委托方的收益下降,且降低寻租行为发生的方法有,提高军事代表的正常收益Ed、完善装备体制以提高寻租成本Cd、增大寻租行为的处罚以降低E、加强监督以提高查处寻租行为的概率P1、降低监督成本R。
3 军事代表寻租行为的防范措施
装备定价过程中军事代表寻租行为的存在,降低了装备购置费的使用效率,为遏制军事代表的寻租行为,结合现行的装备采购和定价机制,其主要防范措施有:
(1)革新现行的审价制度,降低军事代表寻租监督成本,使其不敢寻租。根据寻租经济学的理论,加强监督是使经济人不敢为的主要方法。使军事代表不敢寻租就是通过建立具有强大的监督机制和处罚机制,提高寻租活动的曝光率,使之望而生畏,不得不被迫放弃寻租行为。我军现行的装备审价制度是,由军事代表和军工企业共同拟定报价方案,然后由总装成立审价专家组审定装备价格。因审价专家组的审定结果具有相当的权威性,故审价专家组在装备定价过程中可能存在寻租行为。笔者认为应该由军代局组织驻厂军代表和本局审价人员实施定价,对大型复杂武器装备,总装成立审价专家组对军代局的定价进行审计,考核军代局相关人员的工作绩效。这样可以对军代表的寻租行为和军工企业的寻租行为起到相当大的遏制。派出审价专家组的成本是上述模型分析中的监督成本,而在现行审价制度中,审价专家组的成本已经存在于装备价格之中,因此,将审价专家组和驻厂军代表的只能转化以后,可以有效降低监督成本,极大地遏制军事代表的寻租行为。
(2)建立绩效报酬机制,提高军事代表的正常收益,使其不必寻租。不必寻租就是在限制寻租的同时,以刺激、鼓励的政策将个人的寻利活动转到正常情况下。其主要措施有:规范军事代表的收入机制,适当提高其…… 职称论文发表网http://www.issn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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