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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成立于1950年8月,是中共武汉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和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民主党派、民族宗教、港澳台及海外、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等各个领域的统战工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实现市委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武汉市委统战部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为全市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促进全市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构筑起坚实的基础。许多成功的做法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并得以在全国推广。“文革”期间,统战部的工作一度中断,1972年底恢复办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武汉统一战线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统一战线的各项政策,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服务,实现了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统一战线工作进人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的武汉统一战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组织、宣传、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支持下,形成了全党重视统战、全社会支持统战工作的大好局面,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自身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办公条件大为改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参与助推“两型”社会建设、助推全民创业,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海外联谊面进一步拓展,招商引资工作屡有大手笔、大举措;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新气象,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新贡献;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党外人士的安排走在全省的前列。各个领域的统战工作的全面发展,使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发挥,形成了团结、稳定、振奋、活跃的政治局面,是我市统一战线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统战部机构设置
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部机关办文办会、信息督办、综合协调、文书管理、目标管理、信访、保密、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等政务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基建、接待、收发、保卫和车辆管理等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有关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联系各区统战工作。
(二)研究室(宣传办)
负责组织协调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和专题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件、重要文稿和领导讲话的起草、撰写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统一战线政策理论的学习、教育及统一战线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战宣传工作;负责《武汉统一战线》(原名《华夏之友》)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指导市统战理论研究会的工作。
(三)干部处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指导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大单位搞好党外人士安排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直统战系统有关干部管理和部机关、市文史馆、市台联、市黄埔同学会、欧美同学会的人事管理;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管理机关人事工作;协助做好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大单位党委统战部长的任免工作;负责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和有关特约人员的考察、推荐工作;办理部机关及有关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联系市社会主义学院、市政府参事室、市文史研究馆。
(四) 经济处
负责联系、培养、考察、举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调查了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国企改革、西部大开发和光彩事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协助市工商联及有关部门加强与海内外工商社团的联络与交往;负责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出国(境)商务考察的审核工作;联系市工商联。
(五) 党派处(知识分子工作处)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对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搞好班子建设、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培养、选拔、考察、举荐党外代表人物;指导区、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大单位的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协调关系,举荐人才;指导武汉知识分子联谊会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和市青年联合会。
(六) 民族宗教处
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及宗教界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联系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七) 联络处
负责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有关社团和代表人物,推动与港澳台及海外的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做好“三引进”工作;负责台湾在野党及有关政治团体来访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三胞”统战政策;指导区、市直有关部门、大单位及党派、有关人民团体的海外统战工作;指导市台联、市黄埔同学会、海外联谊会和欧美同学会的工作;联系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归侨联合会。
机关党委按党章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置。负责部机关和市直统战系统机关的党建工作。
纪检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处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中共武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市统战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向中央和省、市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协助市委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协助市委组织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民主协商会、双月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支持和推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及时、准确地反映他们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负责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全国、省、市政协委员,会商有关部门做好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市人大常委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担任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培养、选拔和举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的工作。
(四) 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鼓励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企改革、西部大开发和光彩事业;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和工会组织的建设;负责培养选拔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
(五)负责开展以“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海外有关社团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外留学人员中代表人物的联系交往;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推动与港澳台及海外的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做好“三引进”工作;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宏观指导台胞来我市定居工作中的方针、政策问题,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提出政策性建议;重点联系并培养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社会上发挥更大作用。
(七)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培养新一代爱国爱教人士;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及宗教界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八)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统一战线的社会宣传和海外宣传工作。
(九)负责牵头协调市直统战系统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协调处理、重大活动的开展和班子成员的推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区、市直有关部门及大单位统战部长任免征求意见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搞好党派机关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及有关特约人员的遴选聘任工作。
(十)负责指导区、市直有关部门及大单位党委统战工作;主管市社会主义学院的工作;指导市工商联的工作;代管市黄埔同学会、武汉市海外联谊会、武汉欧美同学会、武汉知识分子联谊会、武汉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武汉市统战理论研究会的工作;代管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称论文发表网http://www.issn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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