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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全国第三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普及推广及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省教育厅体卫艺 | | 更新时间:201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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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行实施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通知》(鄂教体艺【2008】18号)文件精神,为了深入推进全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促进中小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在全省开展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普及推广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广普及评选活动的项目为《全国第三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以下简称《广播体操》),其中小学组为《七彩阳光》或《希望风帆》,初中组为《舞动青春》或《放飞理想》,高中组为《放飞理想》或《舞动青春》系列广播体操。
二、评选活动步骤
普及推广及评选活动的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覆盖全省所有中小学校。
第一阶段从2009年9月1日至11月31日,以基层学校普及推广为主。以县(市、区)为单位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推广普及活动,组织开展评比展示活动。第一阶段活动结束时,从本地评比展示活动中推荐小学、初中和高中各1所广播体操展示成绩突出的学校,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申报参加省级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从2009年12月1日至31日,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评比展示活动为主。各市、州要组织专班专人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广播体操普及情况和上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抽查,对达不到申报水平的学校可进行调整。各市、州结合冬季体育锻炼,在本地举办一次广播体操现场展示活动,展示活动的参加面必须有所辖各县(市、区)的代表学校参加,参加的代表学校以一个教学班为单位。
第三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31日。省教育厅根据各市、州申报参评的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组织检查组到各地对申报的省级评选学校的广播操进行现场抽查,
按照《湖北省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普及推广活动及评选办法》(附后)的要求,将专家评选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综合评定成绩。
三、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今年秋季开学起,要在各类中小学校中广泛开展广播体操的宣传、普及和推广活动,把普及推广第三套广播体操作为本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主要内容,制定普及推广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所有辖区各县(市)骨干教师开展培训活动,创新普及推广方式,组织做好现场评比展示活动,将广播体操普及到每一所学校,使本地区学校广播体操活动的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广播体操的普及推广。学校领导要积极参与,组织发动全校师生开展培训,学校有关部门要为普及推广活动提供条件,班主任要带头做好广播体操,体育课中要把广播体操作为教学重点,在体育大课间活动中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做操,在课余体育活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广播体操竞赛、评比活动,形成学校全员参与、人人会做广播体操的体育活动氛围,使学校班级开展广播体操的普及率达到100%。
(三)省级广播体操的评选活动,采取专家电视评选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市、州上报省级参评学校的广播体操材料,应是一套完整的广播体操展示光盘,内容包括本校普及开展广播体操活动的工作情况介绍(1000字以内)和全校学生全套广播体操展示。
(四)教育厅将在对各市、州上报参评的学校光盘材料评选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到各地对参评学校广播体操进行现场随机抽查。要求各地从参评学校中推荐小学、中学各3所受检学校,由检查组随机确定1所小学和2所中学进行广播体操的现场评定。
四、本次全省普及推广及评选活动设学校奖和市、州团体奖项。所有奖项均颁发奖杯或奖牌,并全省通报获奖情况,以激励各地和中小学校积极普及推广部颁广播体操,促进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 职称论文发表网http://www.issn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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