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职称论文发表 | 职称论文发表 专业提供:发表论文、论文发表、毕业论文、职称论... | |
住在汉口网 | 住在汉口网是一个专业提供汉口房产信息、车辆服务、生活服务、招... | |
职称论文网 | 职称论文网提供:发表论文、论文发表、毕业论文、职称论等服务。 | |
|
一、市场主体的地位需要法律确认和规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是指市场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包括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在市场中的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包括以平等主体身份在市场上与其他参加者进行经济往来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他们必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市场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一个社会组织或个人成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先决条件。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市场主体才有资格在市场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只有具有了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各类主体才能在市场中以自己的行为实现其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市场主体应当具有与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相适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它就不能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去参与该项活动并承受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2、市场主体是自主主体
市场经济可以说是自主的经济。各个主体必须具有完全自主的权力。首先,市场主体对于归自己所有或由自己经营的财产必须具有自主支配权,这是市场主体能够独立参与市场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的物质基础;其次,市场主体必须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成为完全独立的利益主体;再次,市场主体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
二、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法律的调整和规范。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的利益,都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为了本地区、本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并非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以社会及商业道德的准绳来约束自己的经济行为,这就必然会有意无意地违背市场交易规则,发生各种利害冲突和利益纠纷。如果这些冲突和纠纷得不到及时地合乎市场规则要求的妥善解决,必然导致市场规则的破坏和市场秩序的混乱影响经济发展,而且涉及社会政治生活领域,为滋生腐败提供土壤。只有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出能够反映市场规律的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确定性和权威性的法律制度,才可用以调解市场主体之间的利害冲突和利益纠纷,使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中的地位平等,遵循自愿、公平、等价和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换,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市场有序合法地运行。
三、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法律的维护和调整
1、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经济关系需要通过国家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HTSS]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资料属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利益主体,即市场主体,有着统一的市场和完善的市场体系,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各类市场主体根据市场需要和价格变化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受市场机制的引导和调节,按照市场通行的规则进行活动。在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市场主体之间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契约关系,这些关系只有通过国家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使这种关系得以正常发展,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2、国家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使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管理规范化。市场经济中各种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必须用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才会具有国家的强制力,并被全社会所一体遵守。这就客观上产生了一种要求,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及时而科学地把在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加以概括,上升为国家法律,从而规范各种市场主体的行为,确认时市场交易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使一切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规范化,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的实施。
3、市场体系的发育要求有完备的市场法规要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要求有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这是供求、竞争、价格等市场规律发挥其市场调节作用的前提条件。为此,要完善各类市场的立法,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的分割和相互封锁,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创造公平、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以保证各类商品都能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使各类市场的活动都能在有管理、有监督的情况下,有秩序地运行。
四、市场经济运行需要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在市场经济中,单靠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不行,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因此,完全靠市场规律来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要付出极大的牺牲和代价。对于市场调节所不能奏效的,必须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引导,这种宏观调控和引导的基本手段之一,就是法律制度。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大的经济结构调整,保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减少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稳定物价.在通常情况下,政府一般借助计划、物价、税收等法律和补贴制度进行调控,同时制定对劳动者和消费者的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从上述四个方面看,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无论是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还是市场主体和政府的行为,无论是市场的调控,还是市场客体的管理和市场的监督,都需要有法律规范和保障,都要依法进行。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运作的法制化是市场经济的核心 职称论文发表网http://www.issncn.com
职称论文发表网http://www.issncn.com
|
|
|
|
|
所有资料均源于网上的共享资源及期刊共享,请特别注意勿做其他非法用途。 |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有损您利益的行为,请联系指出,我们会立即进行改正或删除有关内容! |
- 投稿邮箱:83041061@qq.com 服务热线:027-62220402 手机: 18907137973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江花苑13楼 电子地图
- Copyright (C) 2007-2009 http://www.issn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9016318号
技术支持:腾浪科技
法律顾问:廖泉冰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