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称论文发表 | 职称论文发表 专业提供:发表论文、论文发表、毕业论文、职称论... | |
住在汉口网 | 住在汉口网是一个专业提供汉口房产信息、车辆服务、生活服务、招... | |
职称论文网 | 职称论文网提供:发表论文、论文发表、毕业论文、职称论等服务。 | |
|
一、什么是恶意诉讼
根据恶意诉讼的行为特征和相关法律规定,恶意诉讼的概念可以作这样的表述: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滥用民事起诉权,为追求不法、不当利益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而提起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或现象。简单地说,恶意诉讼就是当事人基于恶意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从本质上看,恶意诉讼具有侵权属性或滥用权利的违法属性,属于违法行为的范畴。
二、恶意诉讼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的封建思想的影响。中国自古是个耻讼的国度,从古到今就有这样一个说法:天下的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你别进来!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诉讼虽然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手段与方法,但在特定条件下,诉讼不仅难以发挥其积极价值,而且会显示其负面效应,当诉讼的负面效应特性被当事人恶意利用,作为侵权的特殊方法与手段时,恶意诉讼就会出现。
(二)法制建设的阶段性特征。多年来法制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得“依法治国”的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法官、律师、当事人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准也得到较快提高,而且大多数中国人以往根深蒂固的惧讼心理有了极大改善。
(三)当前的法制教育和宣传缺乏对诚实信用的足够重视。诚实信用原则在诉讼中应包括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当事人之间的诚实信用。
(四)我国的司法制度存在很多漏洞和缺陷,这成为恶意诉讼屡次发生的客观原因。恶意诉讼之所以被提起甚至得逞,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制度尤其是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缺损造成的。
(五)不法、不当利益或非法目的的驱动。恶意诉讼的违法属性与应谴责性早已为人所识,进行恶意诉讼是要冒一定法律风险的。
(六)对恶意诉讼当事人惩罚措施不明确也是恶意诉讼日渐泛滥的原因之一。针对恶意诉讼对个人和整个司法实践带来的极大的负面影响,对恶意诉讼当事人应有与其相当的惩处措施,民事上的、经济上的惩罚和刑事上的惩处应当相结合。
(七)当事人在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上的差异。目前,我国公民个体的法律知识水平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巨大差异既反映出法律知识的不平衡性,也表现为个体法律观念的差别。
(八)部分法官的素质不够高。由于法官素质方面的问题,现实中甚至已出现了极个别法官和当事人造假案,共同进行恶意诉讼的现象。
三、恶意诉讼的危害
(一)恶意诉讼给受害人造成了物质、时间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
在轰动一时的湖南记者甘建华案中,由于受到恶意诉讼的影响,甘建华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能正常工作,周围充斥着流言蜚语,给其生活、工作和精神带来极大的损害。
(二)恶意诉讼造成了国家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
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纠纷的“无限性”永远是一对矛盾。现代纠纷的巨增使得司法资源捉襟见肘,而恶意诉讼的纷起更使得宝贵的司法资源白白浪费。
(三)恶意诉讼造成了人们对法治信仰上的危机
在现有法律还无法对恶意诉讼形成强有力制约的情况下,希图通过“打官司”破他人之财、扬自己之名的事例越来越多。而那些恶意诉讼的受害者也因为法律保护的阙如,逐渐产生了法治信仰上的危机。
(四)恶意诉讼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对于有些当事人在自己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故意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出具假借据,虚构借款,利用法院调解或判决的合法形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这是借用司法权“套钱”的损招。
(五)恶意诉讼给法官也带来了职业风险
伪造欠条或借条,虚构债务起诉是目前比较多见的一种恶意诉讼,有些案件伪造证据的手段相当高超,甚至以假乱真,无疑给法官设置了一个又一个诉讼陷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判,不仅加大了案件审理的难度,给法官也带来了职业风险。”
四、治理恶意诉讼的手段和措施
(一)在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过程中,加强对诚实信用思想的宣传。同时诚实原则也应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作为一项法定原则加以贯彻。
(二)允许就恶意诉讼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对恶意诉讼扩大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还要对其实施司法罚款等民事制裁。
(三)对诉权进行必要的限制。恶意诉讼在行为形式上的特征,表现为当事人对诉权或其他诉讼权利的滥用。
(四)加快改革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体制的步伐,堵塞审判实践中现有的漏洞,防止恶意诉讼当事人利用诉讼侵害他人利益。
(五)应建立对恶意诉讼的严惩机制。近年来,恶意诉讼之所以被屡屡提起而往往得逞,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制度尤其是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在这方面存在缺损造成的。
五、结论
总之,恶意诉讼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恶意诉讼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是极大的阻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是杜绝恶意诉讼的治本之道,只有这样,和谐社会的建设才能实现 职称论文发表网http://www.issncn.com
职称论文发表网http://www.issncn.com
|
|
|
|